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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先进单位——通榆法院执行局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山东法制传媒网吉林:(刘云龙)
 
  编者按:近日,省法院下发《关于表彰全省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决定》,大安法院执行局、通榆法院执行局荣获先进单位,白城中院常明炜、张东辉、大安法院曹树茂、洮北法院马春平、洮南法院李晖、通榆法院王军荣获先进个人。为进一步巩固“基本解决执行难”成果,学习和发扬先进典型经验,我院特推出全省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双先事迹专栏。
 
  执行攻坚以来,通榆法院执行局在上级院和院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在全局干警共同努力下,坚持执行工作为经济建设和社会稳定服务的指导思想,执行工作服务大局、服务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要求,不断完善执行工作机制,建立司法为民,以服务为中心的运行模式。振奋精神、开拓进取,较好地完成了中院执行局和院党组下达的工作目标。
 
  通榆法院执行局两次获全省法院执行工作先进单位荣誉称号,被白城中院授予集体三等功。
 
  昼夜作战,集中执行
 
  通榆法院执行局以“昼夜作战”为常态,集约执行、集中清场、快速反应,依法从严从重从快打击“老赖”。集中执行形成铁拳,打击拒执行为,解决骨头案、钉子案。集中执行涉民生案件,彰显司法关怀。灵活使用各项强制措施,对非金钱标的执行案件进行罚款,在法律允许范围内,转变执行标的为金钱执行。用尽用足强制措施,加大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的违法成本,树立执行工作的强制权威。
 
  积极响应号召,开展专项行动。
 
  为彰显人民法院攻坚克难的决心,让“老赖”无处藏身,通榆法院执行局积极响应省院号召,通过“春雷”行动、“夏日闪电”、“秋猎”行动、“冬季风暴”专项行动加大执行案件攻坚力度。针对抗拒执行、长期规避的案件展开专项执行行动,重点清理旧存积案,例如涉金融债权案件、5万元以下小标的案件、6个月以上长期未结案件。针对以上案件查明原因,明确执行的措施和时限,全力消化长期未结案件。“春雷”行动期间执行到位金额共1430.78万元,拘留9人,共罚款4.1万元;“夏日闪电”行动期间共结案787件,执行到位金额1341.58万元。“秋猎”行动期间共结案325件,执行到位金额362.16万元,共拘留9人,罚款4.8万元。2019年开展了两次集中拘留活动,共出动警车8辆,出动执行干警32人,结案11件。共拘留16人并移送至拘留所,全年共拘留50人次。面对压力与挑战,全局干警在院领导和局长的带领下,充分发挥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在文明执法,热情服务,提高效率上狠下功夫,重视信访和当事人的合理合法的诉求,维护社会稳定,切实消除社会生活中的不安定因素。
 
  建立解决信访案件综合机制
 
  加大案件执行力度,凸显执行强制性,确实做到信访案件的实际执行,以消化信访积案。规范异议审查,将信访案件纳入法治渠道。接访机制着重信访矛盾解决前沿化、信访案件处理全员化。强化承办人、庭长、局长层级接访,提炼信访苗头案件,对反复访、越级访逐案制定执行方案、包案到人,制定方案,逐件突破。
 
  有序推进改革,完善体制机制
 
  集约执行,整合执行力量,优化执行结构,完善内在机构具体分工。建成了集网络查控、执行远程指挥于一体,硬件设施齐备的执行指挥中心,提高了执行效率,节约了司法成本。规范信息化流程,执行一组、执行二组负责执行案件实施,强化案件实施的强制性,车辆、设备向一线倾斜。执行三组充分利用信息化管理的优势,负责网拍、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上传,做到符合纳入失信被执行人条件的百分之百上黑名单、有财产具备网拍条件的百分之百网拍、财产线索百分之百查控。加强信用惩戒,有力促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2019年在政府公众网、电视台、法院的电子显示屏等公布失信被执行人46人,发出限高令152份,26人慑于信用惩戒主动履行了义务。将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常态化、固定化,切实增强了人民群众的获得感。
 
  执行攻坚以来,通榆法院执行局全局干警通过自身的努力,提升了人民群众对人民法院的满意度,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好评。(吉林省白城市中级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