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徐萌)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吉林省柳河县人民法院按照“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无乱强基”的原则,推进扫黑除恶纵深发展,真正把这项原则落在实处。近日,柳河县人民法院对远在千里之外的民政部门发出了首份跨省司法建议书。
柳河县人民法院民事庭戴法官在审理崔某与孙某离婚纠纷一案中,发现崔某存在重婚的行为。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戴法官了解到:当初崔某与孙某为解除二人的婚姻关系,仅签署了一份离婚协议书,而并未去民政部门办理离婚手续。山东省某县的民政部门在崔某未办理离婚手续的情况下,仅凭崔某提供的离婚协议书,就为崔某与他人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而且崔某已生育子女,客观上造成崔某重婚的行为。
山东省某县民政部门的婚姻登记机关在崔某办理与他人结婚登记手续时,并未尽到严格的审查核实责任,存在宣传婚姻登记制度不到位、审查不细、把关不严等问题,且没有向当事人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核实,严重违反了实体和程序规则。
针对山东省某县的民政部门婚姻登记机关存在的以上问题,建议该局健全规章制度,进行科学管理,严格审查结婚登记申请人的各项条件,并同当事人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联系核实,杜绝此类违法行为的发生。这份司法建议书的发出,充分发挥了人民法院对机关、团体等单位的司法建议警示作用,真正使司法建议的作用落到实处。
司法建议工作是法律赋予人民法院的重要职责,是法院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法院依法延伸审判职能的重要体现。针对审判过程中发现的突出问题,柳河县人民法院将继续发挥司法建议功效,依法整治行业乱象。(吉林省柳河县人民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