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新疆:(阿塔伍拉·米吉提)近年来,新疆伽师县人民法院克孜勒苏人民法庭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工作目标,始终坚持以小事儿不出村、大事儿不出镇、矛盾不上交,矛盾纠纷就地化解的基本原则,积极打造“枫桥式人民法庭”。
阿某与艾某之间存在民间借贷纠纷,阿某与艾某原本是好朋友,当时阿某为了帮助艾某经商,将自己2万块钱的积蓄借给艾某。到了还款期,艾某却没给阿某还钱而影响了两人关系。同行法官当场召集两人进行调解,了解纠纷的来龙去脉并做两人的思想工作,最终化解矛盾,双方重建友谊。
为更好更快处理民间矛盾纠纷,主动深入到辖区内的各个行政村,与各村访惠聚工作队负责人、党支部第一书记、支部书记、村两委班子成员实地见面进行面对面了解情况,确保将矛盾纠纷及时妥善化解,更好地促进农村和谐稳定。(新疆伽师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