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经济发展丨1+N:优化营商环境,为民营企业保驾护航
——新疆青河法院召开与民营企业家代表及相关部门座谈会
山东法制传媒网:(周荣杰 樊余翠)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决策部署,深入推进实施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服务和保障民营企业健康发展的十三条措施》和新疆高院关于服务保障经济高质量发展“1+N”系列措施,6月19日下午,新疆青河法院邀请青河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市场监督管理局、工商联等以及来自青河县不同行业的10家企业,召开工作联席会暨服务和保障民营企业健康发展座谈会。10位代表应邀参加座谈。青河法院院长加尔肯及院党组成员、部门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会上,青河法院院长加尔肯同志传达了自治区高级法院《<关于为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实施意见>及工作措施的通知》相关要求,并介绍该院《关于服务和保障民营企业健康发展的十三条措施》。
与会的10家企业家代表对近年来的法院工作给予了肯定。同时对法院在推进开展商会调解、“法官送法进商会、进企业”活动等方面提出了意见和建议,各企业代表就企业复工复产中存在的困难以及法律问题疑惑进行讨论,青河法院法官耐心听取企业存在的困难,并提供法律咨询解答。
据介绍,下一步青河法院将坚持“请进来”和“走出去”相结合的工作思路,继续架起与民营企业长期有效沟通的桥梁,在优化服务平台、完善工作机制、拓展服务领域等方面持续发力,依法保护各类民营经济主体的合法权益,努力为民营企业健康发展营造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新疆青河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