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陕西:(平鹤鸣)6月22日上午,当事人吴某拿到4000元案件款后,将一面印有“公平公正 为民做主”的锦旗送到民一庭法官手中,为法官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和公平公正的办案精神点赞。
5月8日,陕西省周至法受理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原告吴某于2019年7至8月多次向某餐饮管理公司供应矿泉水、饮料等货物共计价值6000余元,后该餐饮公司分两次向原告归还货款2000多元,下欠4000元货款经原告多次催要拒不支付,后原告诉至法院。拿到案子后,承办法官立即来到该餐饮管理公司营业地址了解情况,得知该公司已于多日前停业。经过承办法官多次与该餐饮管理公司法定代表人联系,并向其释明法理、阐明利害,该公司负责人承认确实下欠原告货款未付,遂于6月19日下午将4000元案件款送至我院。6月22日上午,吴某拿到4000元案件款后,当即书面提交撤诉申请,致此这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案结事了。
这面锦旗不仅表现了当事人对法官公正办案的感激,更承载了人民群众对法官的期许,周至法院将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公正司法、司法为民工作主线,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陕西省周至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