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吉林:(李洪利)6月9日至17日,吉林省通化中院围绕深化“加强管理年”活动、“三项活动”开展情况,对全市基层法院进行了为期七天的督察。督察组由中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王树伟领队,“加强管理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政治部监察室等部门为成员部门,重点对各基层法院的工作纪律、工作作风、审判行为等进行现场全面督察。
本次督查采用明察和暗访相结合的方式,以被检单位的安检、诉讼服务大厅、随机检查各办公室、档案室、保密室、活动的基础材料、听取汇报和反馈《督察情况告知书》等七方面为重点,查阅各类会议记录、材料、个人学习笔记和剖析材料,抽查部分干警对教育活动内容的掌握情况等方法。
督查发现,各基层法院能做到切实整顿队伍,以学促改、以查促管,成效显著,但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督察组针对被检单位的问题特点,现场反馈意见并出具《第一次督察情况告知书》。中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王树伟对全市法院教育整顿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是党组齐抓共管。主要领导亲自抓,党组成员深入分管部门,形成合力;二是做好各项教育整顿工作的整合。精简会议,整合记录,重在落实,避免过度形式主义;三是坚持问题导向。将教育活动整改作为重要环节,将党员、领导干部、法官作为重点对象,健全问责等工作机制,以整治促整改;四是加强督导。抓好本院内设部门特别是法庭及外出人员的活动参与、工作落实情况,不留死角;五是加强宣传。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效果,促进审判质效提升,把教育活动的开展引向深入,推动法院全面建设水平再上新台阶。(吉林省通化市中级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