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新疆:(李金汝)为深入贯彻落实“1+N”系列实施方案,切实服务保障金融企业健康发展,加强金融纠纷处理的诉讼与非诉讼衔接,6月19日,新疆木垒县人民法院与金融机构召开联席会议,会议由该院民事审判庭副庭长李振华主持。木垒县金融办领导、各金融银行及小额贷款公司代表应邀参加了会议。
会上,该院审判管理办公室(研究室)负责人杨帆发布了《木垒哈萨克自治县人民法院关于服务保障金融健康发展的九条措施》,措施内容详实、工作部署到位,充分展现了法院助力金融健康发展的信心和决心;民事审判庭庭长哈尼马特宣读了《木垒县法院关于建立民营企业纠纷诉调对接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试行)》,对法院深化诉源治理,发扬枫桥经验,完善多元解纷的工作开展情况向各位作了具体介绍。最后,各金融银行及小额贷款公司代表针对在新形势下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作了积极发言,与会人员就法院如何同金融部门防范金融风险,改善金融环境等问题进行了交流讨论。同时对金融审判工作提出了问题,该院民事审判庭副庭长李振华一一进行现场解答。
与会的各金融部门代表纷纷表示,通过这样的联席会议,对金融部门提高法律意识,加强源头审核把关、规范办理程序、加强贷前审查、贷后管理有很大帮助,并希望这样的联席会议常态化开展。
本次联席座谈会是木垒县人民法院积极探索工作方法、创新工作理念的一次实践,旨在加强法院与金融机构的沟通交流,倾听相关部门及各家金融机构对法院工作的建议和诉求,帮助该院更好地做好审判执行工作。
下一步,木垒县人民法院会把有关的联席会议实现常态化、制度化管理,通过此类平台,一方面可以让社会各界更多地了解法院工作情况,增进互信、扩大合作、深化交流。另一方面也能帮助木垒县人民法院更深入地了解社情民意,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更好地发挥法院的职能作用,积极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便捷高效的司法环境、利于创业的发展环境,为建设平安木垒、法治木垒提供有力司法保障。(新疆木垒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