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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法警总队督导检查延边林区中级法院司法警务安全工作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山东法制传媒网吉林:(高若天)为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公务用枪管理工作,督促落实各项司法警务安全管理工作及“六专四室”建设,6月中旬,吉林省法警总队副总队长王军一行到达延边林区中级法院,接下来将对延边林区法院司法警务安全工作进行督导检查。
 
  检查组实地查看了中院囚车、专用桌椅、装备室、羁押室、监控室等场所,了解“六专四室”场所升级改造情况,详细查阅了枪支管理台账并召开了座谈会。
 
  座谈会上,检查组听取了延边林区中院司法警察支队相关负责同志关于“六专四室”建设阶段性工作和枪支管理情况的汇报,王军副总队长对延边林区法院司法警务安全及公务用枪管理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同时也指出了在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不足,并给出了详细的指导意见。
 
  王军副总队长在座谈会上强调,司法警务安全保卫工作是人民法院司法工作安全有序进行的基本保障,延边林区两级警队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责任感、使命感,要以此次工作检查为契机,推进“六专四室”建设,加强公务用枪管理,完善警务安全装备、设施配备,巩固警务训练成果,不断提升警务人员技能水平,为延边林区法院审判执行工作提供更加坚强有力的警务保障。
 
  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庄建生表示,中院将认真落实省总队提出的指导意见,努力克服林区法院无独立办公楼、办公楼老旧等客观困难,积极推进“六专四室”建设,健全公务用枪管理,进一步加强司法警察队伍规范化建设,不断适应审判工作新需求,确保审判执行工作能够安全有序进行。(吉林省延边林区中级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