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新疆:(孙志刚)近年来,新疆伽师县人民法院紧密结合审判执行工作实际,始终牢固树立底线思维,坚持把防范化解风险贯穿于审判执行工作全过程、各环节,为推进该院审判执行及其他各项工作高质量发展奠定了基础。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增强风险防范意识。该院党组始终把抓好风险防范化解工作作为法院重点工作,成立了以院党组书记为组长,班子成员及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防范化解风险领导小组,党组书记亲自抓、亲自管,确保风险防范化解工作落到实处。今年以来,该院党组坚持每月召开1次会议,专门对风险防范化解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并充分利用全体干警大会、党支部会议、庭室会议和每天的晨会等多种有效形式,常态化开展风险防范意识教育,引导干警树牢底线思维,增强忧患意识,注重识别执法办案过程中的潜在风险和隐患。
二是健全防控机制,精准识别重大风险。紧密结合法院审判执行工作的实际,严格落实风险隐患零报告制度和三同步制度,由审判执行业务部门(含人民法庭)的内勤人员负责收集重大敏感案事件信息,并按时上报三同步报告表和敏感案事件信息,确保及时准确掌握各类风险点。领导小组对各部门上报的风险问题及时进行分析和研判,有针对性地提出应对措施,确保把风险隐患处理在萌芽状态。
三是坚持内外结合,稳妥处置各类风险。由司法警察大队负责,严格落实伽师县人民法院安全保卫制度,切实做到“逢进必检”,对所有进入法院的人员严格按照安保要求进行检查,从源头上来有效杜绝安全风险隐患。同时严格落实安全风险排查制度, 由司法警察大队,综合办公室负责,不定期开展机关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确保干警、诉讼参与人安全。
四是强化问责力度。对漏报、迟报、瞒报重大敏感案事件,或对交督办事项、舆情应对敷衍塞责、处置不力的,依纪依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新疆伽师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