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法直通车 走进农商行
——吉林省通化市辉南法院开展“遵纪守法 廉洁从业”金融企业预防职务犯罪专题培训讲课
山东法制传媒网:(刘欣如)为有效预防银行业从业人员触及金融违法犯罪行为,进一步规范金融秩序,保障金融安全,6月11日,吉林省通化市辉南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崔新江、立案庭庭长于涛等一行来到辉南县农村商业银行,开展“遵纪守法 廉洁从业”金融企业预防职务犯罪专题培训讲课。
【廉政金融以法为鉴 规范行为防范风险】
崔院长围绕《关于预防银行业保险业从业人员金融违法犯罪的指导意见》的贯彻与落实情况,对预防工作重点领域及预防机制建设进行全面解读。并结合相关法律知识,以案释法,强调从业人员要在信贷、资产处置管理、信用卡业务、现金管理、金融市场与信息科技等领域加强违法犯罪预防工作。要强化党的领导,加强案件风险监测排查,完善公司管控与培训体系,严格落实追责,集中力量优化健全银行从业人员违法犯罪预防机制,并指出从业人员要敬畏法律,认清犯罪危害,主动提高政治站位与合规能力,全面推进银行业稳健发展。
【规范金融借款合同,维护和谐金融秩序】
随后,于庭长针对金融借款合同相关法律条款进行全面解读。深入剖析混合担保的条款问题、保证合同以及保证条款的问题、宣布贷款提前到期条款等问题,结合银行目前在金融借款合同上存在的格式错误,进行现场规范指导。运用案例切入,详细讲解了超过诉讼时效后抵押权是否灭失等常见金融借款纠纷案件的法律适用问题,为从业人员带来了一场生动实用的培训课程。
参与人员纷纷表示,通过培训,在自身防范法律风险意识上得到了进一步提高,并希望法院日后能够开展更多此类普法培训活动,建立双方长效沟通交流与合作机制。(吉林省通化市辉南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