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吉林:(于国兴 高鑫 张铁民)近日,吉林省集安市人民法院副院长、员额法官周云香同志得知被告林某患有脑梗,行动不便,来法院参加庭审有困难,为方便当事人参加诉讼,亲自到林某家进行开庭,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审理,当庭调解了原告伊某与被告林某民间借贷纠纷案。
2018年8月9日,被告因急需资金向原告伊某借款5万元,双方约定借款期限和利息,借款到期后原告多次向被告催要,被告至今未给付,故原告诉至集安市人民法院。本案在审理过程中,法官从情、理、法三方面进行了调解沟通,最终双方当事人顺利达成还款协议,并约定于2020年5月31日前付清,案件圆满得以解决。
多年来,集安法院始终秉持着便民利民的理念,积极开展便民司法服务,开展上门立案、上门调解、上门开庭,密切了与人民群众的联系和感情,在法官和群众之间架起了一座“连心桥”,充分体现了法院司法为民的理念,展现了法院的“温情”,彰显了司法的人文关怀。(吉林省集安市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