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贵州:(沈小芳)近日,贵州省沿河自治县教育局采纳了县人民检察院的检察建议,注销何某的教师资格,收缴其教师资格证证书。
该院对人民教师何某涉嫌猥亵儿童案提起公诉后,何某被县人民法院以犯猥亵儿童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后该院在履职中发现,县教育局收到判决书后,仅决定对何某开除公职,未对其教师资格进行注销和收缴其教师资格证书。该院及时向县教育局发出检察建议,建议其依法履行法定职责,会同发证机关注销何某的教师资格,收缴其教师资格证书。县教育局收到检察建议后高度重视,迅速行动,遂作出上述决定。
该院在办案过程中,主动参与社会综合治理,有效运用检察建议这一有效的监督方式,督促相关部门依法履职、规范执法,实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的社会效果。(贵州省沿河自治县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