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吉林:(崔岩 左立杰 赵丽)为深入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尽快推进刑事速裁程序落地见效,在保证办案质量和保障诉讼权利的前提下,简化办案流程,提高办案效率,长春铁路运输法院、长春铁路运输检察院、长春铁路公安处反复沟通协调,形成共识,于4月8日,共同会签《刑事案件速裁程序实施办法》。
《办法》规定了适用速裁程序审理简易刑事案件的法律原则、案件范围、各自职责、案件流转环节的衔接等,同时明确公安机关、检察院、法院均可启动或建议启动速裁程序,实现案件在刑事诉讼各机关部门有序流转。《办法》对程序启动、侦查程序、检察程序、审判程序、法律帮助的适用条件、操作方法、办案模式等均做出具体规定,使适用速裁程序审理简易刑事案件真正能够做到手续简单、渠道畅通。在充分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法定权利的前提下,最大限度地节约司法资源。
适用速裁程序审理简易刑事案件,是推动刑事案件繁简分流,实现简案快审、繁案精审,实现有限司法资源优化配置的重要抓手。《办法》实施后,公检法三部门将通过具体案件的适用,逐步磨合,完善工作机制,定期就速裁程序的运行情况进行交流,通报案件办理情况,及时查摆问题,不断丰富刑事速裁案件的实践经验。(吉林省长春铁路中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