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吉林:(郑诗凡)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州委和上级法院关于当前疫情防控春耕生产的决策部署,在抓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做好涉农案件立、审、执工作,吉林省延边林区中级法院及时转移工作重心,延伸服务触角,为春耕生产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疫情防控工作的严峻复杂形势,切实担负起疫情期间支持保障农业、农村、农民的政治责任,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和服务春耕、备耕的角度,加强涉“三农”案件立、审、执工作。
二是保质提速增效。开设绿色通道,对涉“三农”案件,特别是涉及到土地承包、土地权属、农用生产资料、农用大型机械、涉农产品质量、涉农雇佣关系等相关案件,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依法严厉打击和制裁生产、销售伪劣种子、化肥、农药等各种破坏春耕生产的犯罪活动,对涉农执行案件,及时发现执行线索,依法采取强制措施,快速发放执行款项,保障春耕生产资金需求。
三是优化便民举措。充分考虑农时因素,发挥林区巡回法庭前沿作用,组织审判人员深入农业生产第一线,当场受案,就地开庭,当调则调,当判则判,方便农民群众参与诉讼。对立案时确有困难的当事人实行司法救助,依法减、缓、免收诉讼费用,充分保障农民及涉农经济主体的合法权益。
四是加强法治宣传工作。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在裁处案件的同时,做好法治宣传工作。积极引导农民到正规商店购买种子、化肥、农药等农用物资,同时对购买的物品索取发票等票据。在使用种子、农药、化肥过程中,认为质量有问题的,要及时向有关部门申请解决,也可通过第三方或通过诉讼封存样品、保全证据,作为日后维权的依据。
五是强化组织保障。中院党组高度重视,组织审判经验丰富、审判能力突出的资深法官成立涉农合议庭,保证涉农案件审理的效率和质量,确保涉农案件审理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统一。中院在民事审判庭成立涉农案件联络小组,负责指导、协调延边林区两级法院涉农案件的审理工作。(吉林省延边林区中级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