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吉林:(王剑 刘云龙)为严格落实省法院关于规范院庭长审判监督管理职责的相关规定,加快推进院庭长审判监督管理工作的开展,3月26日,吉林省白城市洮北法院开展院庭长监督管理系统应用培训,全体员额法官参训。
培训中,审管办负责人王剑对《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规范院庭长审判监督管理职责的办法(试行)》中规定的“四类案件”进行了解读,并通报了院庭长监督管理工作专刊第1期的内容,讲解了“四类案件”的识别主体及相关权限和院庭长的监管方式。随后审管办副主任田娟对系统的操作流程进行了现场演示,包括案件标注、提出监管意见、领导审批、反馈监管意见、生成监管报告等。
通过此次培训,员额法官进一步了解了应用院庭长监督管理系统的重要意义,并明确该系统可以实现对院庭长监督管理工作全程网上办理、智能留痕,取得了良好效果。
下一步,洮北法院将全面落实院庭长监督管理职责,充分运用院庭长监督管理系统,对符合“四类案件”情形的案件实施有效的监督管理,确保此项工作做好、做实。(吉林省白城市中级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