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吉林:(陈川鹏 李洪利)吉林省集安市的樊某与妻子离婚后,婚生女一直由前妻抚养,樊某需要每个月支付抚养费,然而,樊某拖欠近7000元抚养费玩起失踪。
如今,已经14岁的婚生女即将升入初中,各种费用接踵而至,樊某的前妻要求增加抚养费遭到樊某拒绝,经过法院调解后,樊某承诺每个月支付500元的抚养费,但樊某未履行法院生效的判决。
樊某的前妻便向通化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法官多次与樊某沟通,要求樊某支付近7000元的抚养费,樊某竟玩“躲猫猫”。
去年年底,执行法官经过多番打探,发现樊某在父母家躲藏,执行法官发现其踪迹后,欲对其进行采取强制措施,其父母前来求情:樊某一直没有固定工作,无法支付抚养费,他们二老愿意承担这笔钱,双方初步达成和解。
疫情期间,和解期限届满,由于系民生案件,执行法官非常关心此案,不间断的电话联系樊某的前妻,欲确认抚养费是否支付,她的电话却一直无法接通,数十次的联系以失败告终,执行法官又通过当地村委会,终于找到了樊某的前妻,得知抚养费欠款已经支付到位后,执行法官终于放心了。(吉林省通化市中级人民法院宣教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