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吉林:(尹晓军 孙悦)全民奋战疫情期间,吉林省临江市人民法院执行工作丝毫未曾放松。在张某与苑某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该案双方当事人早已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可至今被执行人苑某迟迟不予履行义务,一直推脱,遂该院决定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被执行人苑某从事广州至武汉线配货运输工作,正值防疫期间,他回到了白山被就地隔离。临江法院执行干警多次电话、短信过去,对方都没有回应。事后经过申请人张某积极配合提供苑某隔离后行踪线索,执行小组迅速集结完毕,驱车赶往此次配货地点——临江市某山泉有限公司。
到达后,干警们迅速锁定被执行人的配货大挂车,却没发现他的具体行踪,为确保不影响企业形象和工作秩序,干警们决定不进入公司院内找人,在公司附近较为隐蔽的地方“守株待兔”,轮流在工厂周围进行巡视,等待苑某出现。整整一个下午过去了……
傍晚七点,苑某驾驶私家车到附近加油站加油,执行干警立即出击,用警车截住苑某驾驶车辆。大反转结局令人们皆大欢喜。经过执行干警对被执行人的训导,他表示同意用其名下的车辆来抵顶申请人的账款。
功夫不负有心人,坚持蹲守不放弃。临江市人民法院执行局干警疫情之下勇往直前不畏难,圆满完成了该项执行任务,切实维护了该案件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充分展现了该院执行局疫情期间不缺位、执行工作不停歇的法律担当。(吉林省临江市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