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吉林:(任媛)“已收到吉林铁路法院汇款,谢谢工作人员,帮我解决二年之久的出租车拖欠款案。”“疫情期间我也不想麻烦法院,但是你们速度这么快,不用我出门跑,给咱们法院点赞。”近日,吉林铁路运输法院执行法官收到了申请执行人李女士通过微信发来的感谢。
2018年6月,尚某所驾驶的出租汽车与他车相撞,致使车内乘客李女士受伤随即入院治疗。李女士于2019年9月诉至吉林铁路运输法院,经依法审理后,判定尚某所在的汽车出租公司赔偿李女士各项损失196000余元。判决生效后李女士只收到了部分赔偿,无奈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法官了解案情后,通过电话、微信、短信等方式多次与被执行人讲明利害及不履行义务的法律后果,告知其在疫情防控期间可通过邮寄快递、微信、短信等线上进行沟通,不需要到法院来办理业务,被执行人表示愿意积极配合法院工作,随即将案款汇入法院执行专户。
从立案到结案,短短四天时间,吉林铁路运输法院在“零接触”办案模式下,保证了案件快执快结,为申请执行人解决了燃眉之急,获得申请执行人的点赞好评。今后吉林铁路运输法院将进一步加大线上线下执行力度,加强立审执的沟通协作,努力破解执行难题,让公平正义来的更好更快。(吉林铁路运输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