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吉林:(张忠雷)近日,吉林省长春铁路运输法院在收到《吉林省人民政府 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建立府院联动机制的意见》后,综 合审判庭积极响应,立即着手开展该项工作,通过与行政机关开展座谈的方式为构建府院联动机制进行预热。
综合审判庭法官团队适时与市地方道路运输管理局法制部门负责同志积极接触并进行座谈,向其通报省政府关于建立府院联动机制意见相关精神的同时,对2019年涉市运管局的行政案件审理情况进行了疏理和分析,并提出相应的司法意见。
市运管局法制部门负责同志韩恕表示,该省政府关于府院联动机制意见出台的意义重大,行政机关通过与法院建立联动机制,不仅能够规范行政机关履行答辩举证、出庭应诉等诉讼义务,对提高行政机关执法水平、有效降低败诉风险、切实提高行政决定公信力等方面将发挥非常重要的作用。同时还表示,将积极协同法院研究构建府联动机制的具体方案,力求通过日常的沟通和协调,在诉源治理及实质化解行政争议方面为法治政府助力。
在今后的审判工作中,长春铁路运输法院将全面加强与行政机关的工作协调,适时进行座谈、沟通,实现行政与司法的良性互动,在努力提高公正司法水平的同时助力法治政府建设,充分发挥司法审判的保障作用。(吉林省长春铁路运输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