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吉林:(李洪利)吉林省通化市的两男子关系要好,却因小事大打出手变成仇人,直到对簿公堂。
通化市的梅某性格比较直爽,与好友夏某因琐事发生争执,双方一言不合,梅某便开始动手,甚至拿出三节棍殴打夏某头部,他的同伴极力劝阻并抢下三节棍,梅某不但没有停手,反而抡起拳头直奔夏某,没有还手的夏某经过医生检查发现,右顶部头皮裂伤、右眼球钝挫伤、右眼球结膜下出血、全身多处软组织挫伤。
此后,双方针对赔偿事宜和梅某拒绝道歉问题一直存在争议,直到法院判决后,双方的纷争仍未停止。
近日,梅某不服法院一审判决,向通化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因为受到疫情影响,而无法正常开庭。承办法官多次与双方当事人进行电话沟通,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调节意见后,承办法官和书记员通过建立微信群视频的方式,核对双方当事人的身份,确认无异议之后,总结双方最后的意见,梅某同意一次性支付对方5500元。
法官整理微信笔录,并制作调解书,双方当事人按照相关程序签字,这个案件不但短平快解决,而且双方当事人对法官的工作态度和办案效率都比较认可。(吉林省通化市中级人民法院宣教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