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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遂平法院:借款人消失无影踪 担保人还款促执结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山东法制传媒网河南:(李蔚 王珏)好心替朋友作担保,借款到期后借款人消失匿迹,担保人要承担相应清偿责任。2020年3月4日,河南省遂平县人民法院成功执结一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
 
  刘某让朋友李某等四人作担保向某银行借款9.9万元,借款到期后,刘某拒不偿还贷款本金及利息,银行多次催要无果后,遂将借款人刘某及担保人李某等人诉至遂平法院,法院判决被告刘某限期内向某银行偿还借款本金及相应的利息,担保人李某等四人对欠款本息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判决生效后,刘某一直未履行还款义务,某银行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立案后,执行干警向被执行人刘某、李某等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督促其尽快履行法律义务,并告知其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法律后果。在执行过程中,执行干警未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且被执行人刘某长期外出,下落不明。执行干警多次找到担保人李某等四人,对其释法明理、教育引导,劝说其履行连带清偿责任,李某等人终于意识到为他人作担保应负法律责任,表示将尽全力履行担保义务,到时再向借款人追偿。后李某等人主动将贷款连本带息还至某银行账户。
 
  担保人李某等人履行完连带清偿义务后,第一时间联系执行干警,感觉心里的石头落了地,表示以后再不能随便给别人担保了。至此,该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成功执结。(河南省遂平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