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贵州:(杨蕾)3月4日,贵州省遵义市道真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道真县首例涉疫情刑事案件,被告人韩某甲、韩某乙因犯妨害公务罪,分别被判处拘役3个月、拘役2个月。
2月12日,被告人韩某甲、韩某乙不服从道真自治县公安局民警依法履行为防控疫情而采取的防疫措施,韩某乙还当众大声发表即使全中国人死了也不关其事等言论,道真自治县公安局民警在带离其到派出所接受询问过程中遭到韩某甲阻止,韩某甲将民警陈某殴打致轻微伤,韩某乙准备给韩某甲帮忙时被辅警刘某制止,韩某乙将刘某殴打致轻微伤。
道真法院受理该案后,依法适用速裁程序,快审快结该起涉疫情案件。通过审理,道真法院认为,被告人韩某甲、韩某乙在新冠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以暴力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务,其行为已构成妨害公务罪。鉴于二被告人归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且当庭认罪认罚、悔罪,结合二人的犯罪事实、情节,遂依据法律的相关规定作出前述判决。
法官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77条规定,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当下,新冠肺炎疫情牵动着人们的心,无数“逆行者”坚守一线,迎难而上。在这疫情防控关键期,道真法院将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依法及时、从严惩治各类妨害疫情防控的犯罪行为,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为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在此提醒广大人民群众,疫情防控是一场没有硝烟的战役,在这个特殊时期,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人人有责,任何违反疫情防控工作的行为,都有可能涉嫌犯罪并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大家应该积极学习和了解疫情防控相关知识,理解、支持、配合防疫工作,齐心协力抗击疫情。(贵州省遵义市道真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