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贵州:(田川)近日,贵州省沿河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涉嫌妨害公务罪的曾某某、何某某。
案情回顾:曾某强因涉嫌盗窃罪被湖南省益阳市公安局朝阳分局网上追逃,2020年1月22日13时许,沿河自治县公安局某镇派出所民警在处理一起交通事故时发现曾某强踪迹,经核实,确认曾某强身份后,民警前往曾某强家对其抓捕,遭到曾某强之兄曾某某、之母何某某等亲属暴力阻止。
检察官普法:妨害公务罪是指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行为。本案中,曾某某、何某某二人以暴力阻碍民警依法执行公务的行为,已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77条规定的妨害公务罪,故本院批准逮捕二人。
检察官提醒:我们能够理解且尊重作为母亲和哥哥在看到亲人被民警带走时的心情,但为人母、为人兄更应在正道上帮助自己亲人走出真正的康庄大道。同时国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是法律赋予的职责和权利,暴力阻止为我们冲锋在前、负重前行的人民警察,是对法律尊严和权威的挑战,更是在伤害我们明天的安危冷暖和公平正义。(贵州省沿河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