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贵州:(杨蕾)新冠肺炎疫情期间,为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贵州省遵义市道真仡佬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办理案件不断档、化解纠纷不停步,将司法为民的宗旨践行到底。
2018年,原告某商业运营公司与被告张某签订《商铺租赁合同》,将其所有的30间商铺租赁给被告,双方对租金、物业管理费等的缴纳金额及方式进行了约定。后被告未按约定向原告支付相关费用,故原告诉至法院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因当前正处于疫情防控关键期,为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的同时,最大程度降低当事人诉累,减少人员流动和人员交叉感染的风险,故承办法官首先通过电话沟通,及时引导双方梳理清楚法律关系,向被告解释了法条的规定,双方终于同意协商解决,最终达成了调解协议,并择日到法院签收了民事调解书,至此该纠纷得以圆满化解。
全民共同抗疫时刻,道真法院把疫情防控责任扛在肩上,坚持疫情防控与审判执行工作两不误,积极推进网上立案、网上调解、网上庭审,努力为亟待解决诉讼纠纷的当事人排忧解难,既及时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和合法权益,又有效避免因当事人聚集可能引起的疫情扩散风险,为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贵州省遵义市道真仡佬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