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防护扫黑除恶“两不误”
——吉林临江市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一起涉恶案件
山东法制传媒网吉林:(田旭)疫情当前,吉林省临江市人民法院不断增强风险意识,严格责任落实,确保疫情防控和审判执行工作“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临江市人民法院始终保持对黑恶势力打击高压态势,2月25日依法对刘某等13名被告人进行公开宣判,审结了以刘某为首的恶势力犯罪集团敲诈勒索犯罪案件。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6年至2019年3月,被告人刘某伙同胡某某、陈某某等十余人经常纠集在一起,形成了以被告人刘某为首要分子,被告人胡某某、陈某某等人为成员的恶势力犯罪集团。该集团采取威胁、恐吓等手段,强迫长春至临江、长春至江源的跑线车司机加入其控制的车队,以缴纳入队费、管理费等名义,强行扣取51名跑线车司机运营利润,非法获利人民币六十九万余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刘某、胡某某、陈某某等人的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罪。犯罪行为严重扰乱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社会影响,依法应予严惩。据此,以敲诈勒索罪判处被告人刘某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七十万元;其他被告人分别被判处十年六个月至一年有期徒刑不等的刑罚。?
为扎实做好庭审期间疫情防护工作,临江市人民法院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人员防护、庭审准备和后勤保障等工作。在白山中院和临江市委政法委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下,临江市人民法院与临江市公安局、看守所鼎力配合,严格执行疫情防护程序和要求,并为全部被告人配备全套防护设备,确保提押全程无感染机率。
下一步,临江市人民法院将继续坚持以审判为中心,保持扫黑除恶高压态势,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为临江市的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吉林省白山市临江市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