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吉林:(井琨)合同纠纷引争议 达成和解未履行
2019年年底,原告郭某树与辉南某某矿业有限公司因合同纠纷闹到法庭,通过辉南法院多次调解、执行,双方达成一致和解,约定定期给付欠款。然而辉南某某矿业有限公司在和解后,藐视法律威严,仍未如约履行还款义务,双方再次陷入纠纷。
电话沟通化难题 听取诉求解烦忧
面对郭某树向法院提出追加被执行人与恢复执行申请的诉求。执行法官考虑到疫情期间的特殊情况,决定以电话沟通的方式,一一解答郭某树的疑惑问询。详细告知郭某树具有追加执行案外人员郭某民为被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同时解释说明案外人员韩某洁不是此案被执行人,法院无权按其诉求冻结韩某洁存款的相关事宜原由,望其理解。
创新便民巧执行 防疫办案不打折
疫情期间,在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同时,执行法官叮嘱当事人一定要做好自我安全防护,辉南法院推出创新执行方式,郭某树可以通过邮寄等形式,向辉南法院提交恢复执行申请书、追加申请书,法院收到后,会第一时间与其联系,进行审查,对于符合追加条件的诉求,会第一时间保障其合法权益。
防疫工作正在进行,执行办案从未止步。为保障当事人的生命健康,辉南法院执行干警创新执法,采用线上执行、网上办案、邮寄手续等多种形式,全面推进便民执法工作,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吉林省通化市辉南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