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吉林:(孙瑞雪)目前正处于疫情防控重要阶段,吉林省白山市江源区人民法院充分发挥智慧法院的作用。在2月25日下午,行政庭庭长徐红通过互联网庭审系统开庭审理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全程与当事人零接触,最大程度维护当事人诉讼权利。
据悉,该买卖合同案件中的被告张某曾多次向原告李某购买轮胎,金额共计一万九千余元,被告给付原告一万元后,剩余部分至今未付,原告曾多次向被告追收,被告均已各种理由不予支付,原告遂向法院起诉要求被告立即支付所欠贷款九千余元,并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以及支付相应违约金。
考虑到一方当事人由于隔离原因不能来院开庭,在开庭前徐红法官通过电话和微信的形式与双方当事人深入沟通了解案情,并征得当事双方的同意采取互联网的形式审理这起合同纠纷案件。
在开庭前,技术室负责视频调试工作,确保画面清晰流畅后,一场没有当事人在场的庭审正式开庭。由于徐红法官在开庭前通过电子形式对原被告耐心沟通调解,释法明理,此次庭审仅用时20分钟就尘埃落定。
最终,在徐红法官的调解下,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被告张某自愿给付原告李某欠款本金及利息共计人民币八千元,分两次付清。原被告在调解笔录上通过二维码的形式进行线上签名,案件于开庭当日圆满调解结案。
三方通过互联网进行了一场无接触、不见面的庭审,整个庭审过程声音清晰,画面流畅,程序规范。审判庭的原被告席上虽空无一人,但感觉庭审就在眼前,取得了较好的庭审效果。(吉林省白山市江源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