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吉林:(何博伦)“原告,你那边能听见我的声音吗?看得清画面吗?”这是吉林省通化县人民法院一起案件开庭前的一幕。2月17日,通化县人民法院通过网络庭审方式开庭审理了一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这是通化县法院在疫情防控期间首次使用远程网络模式开展庭审。
庭审前,法官助理和书记员主动与诉讼参与人联系,告知开展网络庭审要求,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指导下载和使用“云间网络庭审系统”软件,并将诉讼所需相关证据材料提前上传,做好各项庭审前准备工作。
为应对网络远程庭审的技术要求,通化县法院安排专业技术人员对庭审软件“云间网络庭审系统”进行调试,并组织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开展网上开庭的现场操作学习,为顺利启动网上开庭做好了充分的技术储备。
上午9时,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运用“云间网络庭审系统”准时开庭。庭审中,主审法官赵喆通过智慧庭审平台核实了到庭当事人身份,在充分交待了诉讼权利义务后,有序引导原、被告陈述了此案的相关事实,并通过互联网扫描技术进行了相关证据举证、质证。赵法官在庭审中向双方当事人释明相关法律、事实问题和现实情况,努力促成了双方当事人达成了一致调解方案。庭审结束前,书记员即刻通过网络平台上传庭审笔录,当事人借助电子签名技术,当场签字确认。
庭审结束后,双方当事人在视频里对通化县法院这一有效预防疫情,又能方便老百姓及时参加诉讼,充分运用网络庭审系统审理、解决案件的做法大为称赞。
在共同战“疫”的关键时刻,通化县法院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将司法服务与疫情防控相结合,在阻击疫情的同时充分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今后,通化县法院也将在立案、庭审、送达、执行等环节进一步加大信息化应用力度,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强有力的司法服务保障。(吉林省通化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