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线下”审判“复制”到“线上”
---贵州省玉屏法院疫情防控期间庭审“四步曲”综述
山东法制传媒网贵州:(邓重重 李光复)农历庚子年春节期间,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突发。在中央、省、市、县各级党委、上级各法院的坚强领导和有力指导下,玉屏法院抽调32名干警,奔赴9个值勤点,24小时轮值,积极投入疫情防控阻击战。同时,我院积极开展立案、审判执行工作,将“线下”服务“复制”到“线上”,运用现代信息化技术和“智慧法院”建设成果,做到庭审“四步曲”,司法为民不止步。
微信调解:2月5日,第一人民法庭为最大程度降低当事人疫情风险,经过与各方当事人电话沟通,并在征得其同意后建立案件调解群,利用微信进行在线调解,最终促成各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拉开了春节后“线上”办案的序幕。
互联网庭审:2月11日,综合审判庭民事组为贯彻执行好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在疫情防控期间使用互联网远程庭审相关事宜的通知”,最大限度减少人员流动聚集,防止疫情传播蔓延。在征得各方当事及诉讼参与人同意后,充分利用好省高院提供的互联网远程庭审软件,成功远程开庭审理了一起民间借贷案件,并保证了庭审录像及笔录等数据的完整性。
巡回审判+微信庭审:2月12日,综合审判庭刑事组为了减少人员聚集,并克服犯罪嫌疑人不能提出看守所的困难,通过微信远程视频和走进看守所巡回审理方式,公开庭审了由县检察提起公诉的被告人李某某、吴某某、田某某等犯盗窃、掩饰犯罪所得罪一案,并对该案进行当庭宣判。
多方远程开庭:2月14日上午,玉屏法院在院机关第一刑事审判庭准时召开一起运输毒品案件的庭审,此次庭审为玉屏法院今年来首次利用远程看守所提讯设备+互联网网络完成多方开庭。玉屏法院在初步形成的看守所远程提讯设备基础上,打破空间壁垒,突破跨网连线局限,实现了多方分隔可以同时参与庭审。通过对科技法庭进行改造,在确保法院数据安全前提下,人民陪审员、辩护人足不出户就能参与诉讼,同时节约了往来押解的警力,避免押解风险,更重要的是实现各方人员“零接触”,有效阻止病毒传播风险。(贵州省玉屏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