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吉林:(高彦辰)近日,吉林省通化市二道江区人民法院执行法官将执行到位的11万元现金交付至以周某为首的44名申请执行人手中,意味着44名农民工这一年来的血汗钱终于在新年到来前得到兑现。
2018年初至2019年12月期间,通化某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由于资金流通不到位,在生产经营过程中遭遇停产,欠下农民工工资及相关工程款项近52万余元。2019年3月周某等44名农民工向通化市二道江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仲裁结果为:通化某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向44名农民工支付工资11万余元。在农民工多次催工资无果后,无奈向二道江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立刻与通化某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的负责人进行沟通,考虑到新年临近,农民工对自己“血汗钱”的迫切需求,为切实保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承办法官多次前往某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进行释法明理,并深刻的说服教育。最终,通化某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努力筹集到11万元执行款主动交到法院,法院安排集中发放。(吉林省通化市二道江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