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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辉南法院:五年欠资索薪难 因案施策巧执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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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东法制传媒网吉林:(井琨)吉林辉南法院执行法官与当事人每一次的博弈,不仅要有情理兼容的本心,也要有斗智斗勇的勇气;要有永不言弃的执着,也要有因案施策的睿智;要有秉公无私的正义,更要有司法为民的责任与担当。
 
  【五年索薪路漫漫】
 
  2014年至2016年间,于某某在兴隆驾校担任教练一职,被拖欠工资30000余元,经多年讨要,始终无果。由于常年经营不善,兴隆驾校停止运营,于某某讨薪无门,一气之下,将兴隆驾校法人代表邹某某告上法庭,并提出执行申请,怎奈邹某某拒不认账,再三推卸责任,面对棘手案情,执行法官武传有奔波调解,倾尽全力为申请人追偿索薪。
 
  【法人蒙冤拒偿款】
 
  事出皆有因,经调查,执行法官了解到邹某某系梅河某驾校法人,兴隆驾校作为其在辉南所建分校,2014年至2016年间,其雇佣朋友任兴隆驾校校长,代为运营管理。拖欠于某某薪资问题是兴隆驾校校长个人行为,但作为驾校法定代表,邹某某在法律上难咎其责,她自称这笔钱拿得实在冤枉,加上这几年分校停业,市场竞争激烈,自身经济情况窘迫不堪,无力偿还拖欠工资。
 
  【因案施策巧化解】
 
  面对双方困境,执行法官以调解代替执行,多次往返斡旋于当事人间,苦口婆心劝说,析案说法调解,从被执行人方为于某某讨薪共计27000余元,怎料面对剩余三千元欠款,邹某某赌气不履行。无奈下,执行法官决定查封其驾校车辆一台,但经评估,车不抵债。加之邹某某拒不配合、再不露面,僵局重现,执行法官决定巧设战术,以解封车辆名义将邹某某约至法院,趁她放下心中芥蒂,促进双方调解,最终,邹某某当场偿还申请人全部剩余欠款,此案执结。(吉林辉南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