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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克拉玛依市乌尔禾区法院:努力实现司法民主的一小步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山东法制传媒网新疆:(拉高娃)近年来,人民陪审员在司法领域中正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为了提高参审能力、提升审判质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克拉玛依市乌尔禾区人民法院举办新任人民陪审员就职岗前培训,此次培训由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庭长崔伟同志主持召开。
 
  培训前崔伟庭长带领新任人民陪审员参观并介绍了诉讼服务中心、立案大厅、公示栏、审判法庭等办公场所,使人民陪审员能迅速适应审判工作环境,熟悉审判工作纪律。培训开始,向各位人民陪审员分发了《人民陪审员庭审实务指南》书籍。为各位新任人民陪审员就人民陪审员制度的意义与价值、权利与义务、言谈礼仪禁忌、不履行保密或按时到庭义务的处理、应否统一着装或者制服、选任程序、参审案件的类别、回避制度、考核与表彰、退出与惩戒机制与案例解读、实例解析等内容进行了指导与传授。来自各行各业的  人民陪审员均认真学习、记录笔记。
 
  在审判实践中,相当多的人民陪审员因为对于自己在法律知识上的不自信,欠缺必要的参审能力,在庭审和合议时不敢开口、害怕发问、更不敢提出自己独立的见解,更进一步加剧了陪审中的“陪而不审、审而不议”的问题,失去了人民陪审员制度的意义。针对这个问题,崔伟庭长提出:人民陪审员是人民法院与人民群众密切联系的桥梁,可以促进人民群众接受法治教育,增强法律意识;人民陪审员是强化司法监督的重要保障,是社会主义司法民主的重要体现。通过人民陪审员参加案件审理,体现阳光司法、公正司法;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可以提高人民法院的司法公信力,是人民法院以司法公开促进司法公正的重要制度保障。
 
  参加培训的人民陪审员纷纷表示:通过此次培训受益良多,在今后的陪审工作中一定牢记使命,积极参与庭审,为乌尔禾的司法公正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克拉玛依市乌尔禾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