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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通化市东昌区法院法官用真情构建法官与当事人心桥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用心审理 用情办案
  ——吉林省通化市东昌区人民法院法官用真情构建法官与当事人心桥
 
  山东法制传媒网吉林:(杨洪广 李昊天)离婚案件是人民法院最常见的一类案件,也是法官们最揪心的案件。当面对离婚案件时,法官们需要考虑的不仅仅是要给当事人双方一个公正的判决、满意的答案,还要从人文关怀出发给予当事人最大的宽慰,让他们感受到法院的温暖。
 
  近日,吉林省通化市东昌区人民法院江西法庭受理了原告丁某某与被告谷某某的离婚纠纷案件。原告在诉状中自诉被告存在饮酒恶习且愈演愈烈不知悔改,使得原告经济上遭受损失,人身安全受到威胁。耿婷婷法官在接手此案,认真了解案情之后,多次联系被告,但是都吃了闭门羹,不是电话被直接挂断,就是电话无人应答,甚至在联系上被告之后,被告仍然没有出席庭审。但是耿法官还是一直坚持通过多种渠道联系并劝说被告。最后在耿法官的耐心释法下,被告参加了庭审。最终该案因证据不足驳回了原告离婚的诉讼请求。
 
  “执子之手,与子偕老。丁某某与谷某某系自由恋爱,十余年的相识、相守实属不易,走过爱情,走过激情,走进婚姻,迈过十年之坎,婚姻之路是进入死胡同还是越走越宽,
 
  全凭二人用心去呵护、去经营。何况,婚生女谷某某尚未成年,父母应充分考虑子女身心的健康成长,希望双方念及多年的夫妻情分,念及对女儿学习和生活的影响,不应草率对待婚姻问题,希望丁某某与谷某某有重归于好的可能”。耿法官在判决书中写到。
 
  作为一名法官,在彰显法律的公平正义的同时,也要设身处地为当事人排忧解难,用暖心的“人性化办案”点亮法的光辉,用真情构建法官与当事人的心桥,不忘法官的初心与使命,使人民感受到法官的温暖和力量。(吉林省通化市东昌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