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河南:(李征光)近日,河南省新蔡县法院涧头法庭一次性调解了两个关联案件。赵某当庭向刘某退还了彩礼款40000元,并自愿放弃向陈某追要因受伤造成的各项损失5956.46元。至此,两家因彩礼问题产生的健康权纠纷和婚约财产纠纷都划上了句号。
赵某与刘某经人介绍相识,后刘某先后给付赵某各项彩礼款共计66000元。双方于2016年农历2月2日按照农村习俗举行典礼,但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同居生活不久,因感情不和二人分居生活。赵某离开后,刘某母亲陈某因彩礼问题多次与赵某发生纠纷,但因涉及彩礼问题,派出所调解多次无果。2019年8月份,陈某再次到赵某家里闹事,双方发生口角,陈某将赵某殴打致轻微伤,为此赵某诉至法院,要求陈某赔偿其各项损失5956.46元。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了解到该案矛盾大,时间跨度长,积怨较深,并没有急着开庭,而是多次通知双方到庭进行调解。刘某的母亲陈某甚是委屈,哭诉着赵某的种种不是,并声称是赵某骗婚,也不退彩礼,过错在赵某,不同意赔偿赵某因受伤造成的各项损失。而赵某则称啥时候也没有说不退,是陈某多次辱骂我并到家里找事,过年砸我家里的中堂,拉粪泼我家门口等等,这事搁着谁也咽不下这口气,遂不愿意退彩礼。
双方各不相让,案件一时僵持不下。但承办法官并没有气馁,而是从情理法的角度不断向双方解释法律对彩礼的规定,本案的情形是否符合退还的条件,比例是如何掌握的等,同时又给双方推送了类似的案例。最终,在与代理律师的共同努力下,双方达成了上述调解内容,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河南省新蔡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