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贵州:近日,贵州省沿河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以涉嫌故意杀人罪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晏某某。
案情回顾:2018年9月,肖某某(男)通过添加微信好友与犯罪嫌疑人晏某某(女)相识。在尔后的交往中,双方因故发生矛盾,晏某某心生怨恨,于2019年12月23日下午,在沿河县城一火锅店购买了一锅狗肉带回家,将事先购买的农药倒入火锅里,假以送外卖为由,在街上找到一个送外卖的工作人员,将有毒的狗肉火锅送到何某某经营的店面,欲毒死肖某某及其妻何某某。何某某收到火锅后闻到火锅中强烈的农药味,遂报警案发。
检察官说法:本案中,晏某某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32条规定的故意杀人罪,故本院批准逮捕晏某某。
检察官提醒:生活不易,且行且珍惜,对发生的任何矛盾纠纷都应冷静思考,通过正确的方法去处理问题,切不可因一时冲动酿成悲剧,最终是害人害己。
法条链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贵州省沿河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