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吉林:(乔元兀 王常钰)1月6日、7日连续两天,吉林省抚松县法院主管扫黑除恶工作的常务副院长宋永辉及刑事审判庭3名员额法官、2名法官助理及扫黑办工作人员在本院5楼会议室参加了“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法律政策”视频培训会。
此次视频培训是由省委政法委组织召开,抚松法院作为县级分会场,在县委政法委牵头组织下,全县其他各成员单位分管扫黑除恶工作的领导及各单位扫黑办工作人员也一同参会接受培训。
培训法律讲师团是由4名省级以上资深法律专家组成,重点围绕涉黑涉恶法律政策进行讲解和指导。同时,重点围绕黑恶势力的定性以及对两高两部去年下发的《关于办理恶势力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关于办理“套路贷”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关于办理黑恶势力刑事案件中财产处置若干问题的意见》、《关于办理实施“软暴力”的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等“四个意见”进行全面系统的解析与指导,深入浅出、通俗易懂、入脑入心。
培训中,法律专家还针对什么是恶势力团伙,什么是恶势力集团,什么是黑社会组织,进一步指导刑事法官在办理涉黑涉恶案件时如何来科学界定,依法严惩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科学指导办案法官准确把握法律政策界限,提高法律政策水平,确保在审判黑恶势力案件中“打准、打狠、打深、打透”。
通过培训,与会办案人员表示,各位资深法律专家的授课内容实用、重点突出,科学实效,对今后人民法院办理涉黑涉恶案件具有很强的政策性和指导性。(吉林省抚松县人民法院新闻媒体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