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湖北:(刘乐佳)12月25日至27日,由湖北省黄梅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舒振东、吕维胜等20人涉嫌犯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等罪一案在黄梅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黄梅县人民检察院指派分管检察长等5人出席法庭支持公诉。该案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黄梅县人民检察院出庭支持公诉的第一起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
案件指定由黄梅县人民检察院管辖后,该院党组高度重视,为案件的顺利办理提供了有力的支持,成立了以分管检察长为组长的办案组,提前介入案件,精准引导侦查取证,多次召开案情研判会议,严把案件质量关,夯实全案证据,办案组多次赴武穴实地调查,通过召开座谈会、联席会等方式,引导公安机关侦查取证,及时发出检察建议,推动采砂石行业监管和长江流域的环境保护,大大节约了办案时间,提高了办案效率。同时,该院积极先后多次向黄冈市检察院进行了汇报,上级部门就案件定性、证据固定等各个环节进行了详实的指导。最终本案顺利向黄梅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庭审前,公诉人缜密部署,明确分工,经过多次讨论,预测指控焦点、辩论观点,并详细制定方案。为提高庭审效率,公诉人与合议庭成员召开五次庭前会议,共同对20名被告人身份信息进行核实,依法告知各项程序性权利,就是否需要申请非法证据排除等事项提前听取被告人及其辩护人的意见,十七人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
庭审期间,公诉人重点围绕各被告人之间提出异议的矛盾点,有针对性交叉讯问,讯问内容简明扼要,语言规范,迅速查明案件有关情节。并重点围绕被告人舒振东、吕维胜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在武穴市实施了多起非法采矿、寻衅滋事、敲诈勒索等犯罪活动,通过长期无证盗采江砂、非法收取资源管理费等违法方式牟取巨额不法利益,导致武穴市黄沙市场被独家垄断经营,严重破坏了武穴市的经济、社会秩序,造成了恶劣社会影响的犯罪事实,结合多媒体示证,从被告人主体责任身份、犯罪事实认定、量刑情节、证据合法性等四个方面,全面、客观、系统地展示在案证据,对被告人及其辩护人的质证予以反驳,整个举证脉络清晰、流畅、主次分明,质证有力到位,一人当庭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通过公诉意见的发表和辩论环节重点突出的说理,使得起诉书指控的内容得到了充分的印证,同时被告人也受到了教育。
庭审持续了三天时间,因涉案人数众多、案情复杂,本案将择期宣判。(湖北省黄梅县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