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吉林:(冯玉兰)为加强社会主义法治人才培养,推动法院与高校的联系交流,健全政法部门和法学院校人员双向交流机制,吉林省长春铁路运输法院建立法律研修学者和法律实习生制度。
12月19日,经过长春铁路运输法院评审小组的认真审核,聘请东北师范大学政法学院博士生导师闫弘宇教授为法律研修学者。党组成员、副院长朱承罡为其颁发聘书,并表示希望研修学者能够充分发挥专业优势,积极参与重大调研课题、疑难复杂案件研讨,为长春铁路运输法院司法工作注入新鲜血液、提供理论支撑。
今年10月,长春铁路运输法院接收一名吉林警察学院的实习生,并指定一名经验丰富的员额法官担任指导老师。现通过2个多月的业务学习和实践锻炼,该实习生可以从事一些基础的审判辅助工作,将书本知识转化为业务能力,为其未来法律职业生涯奠定良好的基础。
长春铁路运输法院将不断完善工作制度,推动法学研究、法学教育与司法实践相结合,持续聘请法律研修学者和接收法律实习生,努力为其创造良好的工作和生活环境,真正做到让法律研修学者研有所得、法律实习生学有所获。(吉林省长春铁路运输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