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吉林:(陈美玲)2019年12月13日,吉林省长春铁路中院白城铁路运输法院刑事审判庭适用速裁程序审理了一起危险驾驶案,该起案件检察机关到法院立案即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从立案到宣判,不到四个小时,是白城铁路运输法院首例当天立案当天开庭当天宣判,审限最短的案件。
该起案件被告人陈某某在未取得驾驶资格的前提下,酒后驾车,对他人生命、财产安全造成威胁。庭审过程中,法官主要审查了被告人认罪认罚的自愿性,是否有律师提供帮助,适用速裁程序的意见,听取了被告人最后陈述的意见等,在庭审中充分保障了被告人的权利,确保简程序而不减权利,庭审历时10分钟即完成了该案的全部审理流程。
今后,白城铁路运输法院将继续探索刑事速裁程序的审理模式,构建合理的案件繁简分流机制,压缩法庭审理环节,优化司法资源的合理配置,在确保案件质量的同时,实现简案快审,促进刑事审判提速增效。(吉林省长春铁路中院白城铁路运输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