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陕西:(李军委)薛某某丧失诚信底线,触碰法律红线,沦落成让人痛恨的“老赖”,被陕西省兴平市人民法院依法拘留。在案件恢复执行后,仍然不主动履行生效判决义务,再次被兴平市人民法院依法拘留15日。
李某某诉薛某某返还投资款纠纷一案判决生效后,薛某某未主动返还47.5万元,李某某申请强制执行。执行干警向薛某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采取查封、冻结、列入失信黑名单等措施。耐心教育劝导,反复释明拒不配合的法律后果,督促尽快履行法定义务。薛某某都用手头拮据推诿执行,拒绝执行法官的善意规劝,坚决不履行法定义务,公然挑战法律权威、践踏司法尊严。
为捍卫胜诉权益,维护公平正义。12月11日,兴平市人民法院依法决定对薛某某采取拘留措施,促进案件尽快执结,打击“老赖”的嚣张气焰。(陕西省兴平市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