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河南:(王昆鹏)将法院拍卖房屋快速进行交付,是将生效法律文书兑现的最后一公里,也是实现当事人权益的强力保障。2019年12月10日,在竞买人邹某、申请人李某及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的见证下,历时两个小时,河南省新蔡法院顺利完成对被执行人王某所有的房屋的交接,该房屋从拍卖成交到交付,仅一个月,快速实现了当事人及竞买人的合法权益。
原告李某经营建筑材料,被告王某自2014年起从李某处先后购买42万余元材料,后因王某无力偿还借款,李某将王某起诉至法院。经法院调解,双方达成和解,王某承诺于2018年9月30日前偿还欠款,并用其位于新蔡县古吕镇的一处房屋作抵押。
调解约定的还款期限到后,王某分文未支付李某欠款。李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执行中王某既不还款,也不配合法院处分其房产,最后销声匿迹,玩起了失踪。执行法院通过公告向被执行人王某送达了相关法律文书,并依法对其所有的房产进行查封、评估、拍卖。通过两次拍卖,最终竞买人邹某于2019年10月30日以38.8万元的价格竞得该房屋。通过调查房屋现状得知,被执行人的儿子王某某仍住在房屋内,执行法官通过正面接触王某某,向其释法明理,告知其相关的法律义务及拒不配合法院搬迁的法律后果,并通过其所在的街道办事处做其思想工作。慑于各方面压力,王某某最终在一月时间内主动搬出了该房屋。
当竞买人邹某从执行法官手中接过钥匙时,感激地握着执行法官的手说道“你们的办事效率太高了,谢谢你们”。看着邹某脸上洋溢的笑容,执行法官心里暖暖的。(河南省新蔡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