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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通化市东昌区法院法官庭审进家门,司法暖心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一张小方桌擎起的公正与大爱
  ——吉林省通化市东昌区法院法官庭审进家门,司法暖心
 
  山东法制传媒网吉林:(关盛元 杨涵)一间不到20平方米的屋子里,审判员身着庄严的法袍,与原告和两位被告律师围坐在小方桌旁,一次庄严而又充满了人文关怀的庭审,在原告王某的家中开庭... ...
 
  原告王某患有特别严重的风湿,导致其四肢骨节严重变形,无法独自行动,无法握笔,属于二级残疾。东昌区法院民二庭刘文武法官了解情况后,考虑到原告王某的身体情况,加上本案的实际情况符合民事简易诉讼程序的法定要件以及到原告家里开庭审理的基本程序和要求,在向院领导汇报后,得到了法院领导的大力支持,并通知各个部门协助该项工作的开展,与被告当事人协商后,最终决定于2019年11月29日,在原告王某的家里开庭。
 
  庭审当天,东昌区法院民二庭刘文武法官与书记员带着笔记本电脑、打印机和相关文件,驱车一个小时到达原告家,两位被告律师也准时到场。原告夫妻二人,亲切地把法官和被告律师请进门,主动帮被告律师挂衣服,给在场的所有人倒热水。整个开庭过程中,原被告双方严格遵守法庭纪律,按照法定开庭审程序有条不紊地进行。
 
  东昌区法院法官遵守开庭审理的基本程序和要求,走进原告家中,不畏严寒,不怕路远,真正做到了司法为民。通过此次庭审,有效提高了诉讼效率,同时也彰显了东昌区法院的人文关怀,双方当事人都感到非常满意。在后续阶段,东昌区法院民二庭刘文武法官会围绕原被告双方所举证据和双方的申诉,进入案件的深入调查,做到案件事实证明清楚,公正裁判。
 
  原告夫妇深受感动,庭后送来了写有“法院改革砥砺行,到家开庭人心暖”的锦旗,并表示:“将被告告上法院是因为被告侵犯了我的合法权益,但是法院给我这么多的帮助和便利,我们真正体会到解决问题需要通过法律和证据,而不是由于激愤而发生无谓的争吵,人与人之间也需要相互尊重,通过这两次接触,我也相信东昌区法院能给我这个案子一个公正的判决。”(吉林省通化市东昌区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