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吉林:(丁秀男)近日,吉林省通化县人民法院执行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被执行人于某、周某同居多年,因资金紧张二人向杜某借款,经多次催要仍有部分利息未还,2017年1月18日杜某再次向于某索债,结果二人发生争吵,于某将杜某后颈部、面部砍伤,于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后杜某一纸诉状,将于某、周某告到法院,2018年6月21日通化县人民法院判决于某、周某偿还杜某利息21000元。判决生效后,于某、周某仍未还款,杜某只能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经执行法官主持调解,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于某、周某同意分期履行还款,然而最后还款期限已过,二人仅偿还6000元,仍有15000元逾期未还,杜某无奈再次来到法院申请恢复执行。
2019年12月3日通化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约谈于某、周某,责令二人立即履行还款义务,并向二人释明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还款义务的严重后果,二人态度强硬,仍拒不履行,为维护法律尊严,树立司法权威,执行法官果断将其二人司法拘留15日。
此案只是通化县人民法院开展“冬季风暴”专项行动中一个缩影,为如期打赢“基本解决执行难”决胜仗,通化县人民法院全体执行干警攻坚克难,采取夜间执行、假日执行、错时执行等手段,加大执行力度,全力保障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最大力度的彰显执行威力。(吉林省通化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