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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沿河一男子酒后致人重伤被逮捕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山东法制传媒网贵州:(冉茂弟 沈小芳)近日,贵州省沿河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涉嫌故意伤害罪的犯罪嫌疑人杨某。
 
  基本案情:被害人邹某某与犯罪嫌疑人杨某系好友。2019年11月17日22时许,二人酒后相约洗脚,但因二人身上都没有钱在洗脚城里斗嘴,邹某某将杨某推倒在地,杨某起身后二人抓扯,被老板娘劝离。邹某某先下楼并站在路边,杨某下楼后将邹某某推倒在坎下公路上,致其颅脑损伤,被送至该县人民医院进行开颅手术抢救。经该县公安司法鉴定中心鉴定,邹某某所受伤已构成重伤。
 
  检察官说法:杨某将邹某某推倒在公路上,致其头部受重伤,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涉嫌故意伤害罪,故本院批准逮捕杨某。
 
  检察官提醒广大市民:一是喝酒适量莫贪杯,酒后要慎言谨行;二是喝酒时或酒后切勿乱话伤人,避免引起不必要的麻烦;三是酒后不要寻衅滋事、打架斗殴;四是酒后遇事一定冷静,三思而后行。五是日常交友要相互坦诚、包容、理解,切勿意气用事,拳脚相向。(贵州省沿河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