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吉林:(邹迪)为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陪审员法》,进一步做好人民陪审员工作,提升人民陪审员的法制观念,11月22日,吉林省通化市柳河县人民法院组织法官到县司法局为人民陪审员开展培训。
来自全县各行各业的43名人民陪审员参加了培训。县法院中心法庭庭长刘贵斌对“人民陪审员制度”和《人民陪审员法》进行了系统地解读,采取理论联系实际的方式,由浅入深,使干巴巴的法律条文变得生动起来,让在座的人民陪审员十分“解渴”。同时,对民事案件办理流程、陪审工作注意事项进行强调。刘贵斌庭长还以自己多年从业经历,教育全体人民陪审员要筑牢思想防线,珍惜手中权力,正确履行义务,时刻遵纪守法,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推动工作,破解难题,更好的为人民群众服务。来自社区的人民陪审员小张兴奋地说:“通过这次培训,让我增长了不少关于人民陪审员法律知识,提高了自己的法律意识,懂得了如何在工作中帮助群众解决有关问题。”培训结束后,全体人民陪审员举行了庄严的宣誓活动。
今年以来,柳河县人民法院积极开展法律进机关、进学校、进乡村等“六进”活动,制定活动方案,抽调精干力量,切实把法律送给群众。针对不同行业和不同人群特点,有针对性地进行普法,先后开展了“扫黑除恶”“校园欺凌”“民间借贷”“行政执法”等为主题的普法活动,有的放矢,注重管用,收到很好效果。截至11月25日,开展法律讲座40多次,培训5000多人次。(吉林省通化市柳河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