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吉林:(高彦辰)为切实巩固基本执行难工作成果,吉林省通化市二道江区人民法院以开展“冬季风暴”行动为契机,主动作为,强力攻坚,打响“冬季风暴”行动第一枪。
申请执行人徐某是梅河口市某村农民,在农闲时替在梅河口市做室内装修的刘某打工,主要做水电沟工(刨墙和修楼梯)。工程竣工后,公司和房东均已验收合格并将款项付给装修承包人刘某,但刘某并未给付徐某工资,徐某多次催要无果,无奈诉讼至法院。经法院调解刘某给付徐某人工费3300元,调解书生效后,刘某一直未履行义务,此案移交由二道江区法院执行。
执行法官多次与刘某沟通,刘某一会儿说在长春,一会儿说在通化,并多次以父母有病、妻子去世、孩子还小等借口为由推脱执行。“冬季风暴”行动开展的第一天,执行法官经过多方调查打探,终于找到了刘某的工作地址,由于其拒不还钱,执行法官将其带回梅河口法院羁押室,对他拒不履行生效法律判决的行为进行当面释法,面对执行干警,刘某迫于压力,向亲戚借了3300元,将执行款全部如数上缴。申请执行人徐某收到执行款时,激动地说:“实在没想到拖了这么久的工资,你们法院这么快就给要回来。太感激你们了!”(吉林省通化市二道江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