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河南:(张汉群)“你判案不公平、不公正!”“你故意把我们一家往死里判!”“你们法院也支持恶人,老百姓没法活了!”“你们官官相护,以权压人!”………。11月18日星期一早上,我刚到办公室没多大会儿,就闯进来两男两女,吵吵嚷嚷,声声指责,其中年龄大些的那个女的,一边哭着一边脱衣服,让我看她身上的手术伤痕,一边还质问我让她怎么活。突发的状况让我一时摸不着头脑,使劲回想这些人是哪个案件的当事人。半个小时以后,在他们一言一句中我才逐渐弄清他们是我曾经审理的一起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案件中的当事人,相互之间是父母与儿子媳妇的关系。
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因交通事故法院判决杨某某赔偿桂某85601.47元,在执行期间,法院于2019年2月26日依法扣留了杨某某的村室、卫生室装修工程款74000元。杨某某的儿子杨某以工程是由其承包,74000元工程款应归其所有,与其父没有关系为由,于2019年7月22日提出执行异议申请,被法院裁定驳回,后杨某提起执行异议之诉。我是该案的主审法官。杨某为证明74000元工程款应归其所有,提交其与村委签订的村室、卫生室装修协议一份,并申请证人杨某甲出庭作证,但该协议系2019年7月补签,落款日期“2017.6.10日”是另外添加上的,且杨某甲当庭证明村室装修工程其是先找杨某某说的,也是杨某某带人在现场施工,指挥着别人干活。另外,村委为结算村室、卫生室装修工程款,先后于2018年11月23日向乡财政所申请拨款、于2019年1月26日向乡政府打报告申请拨款,两份书面材料亦均显示请求拨付的是杨某某装修村室费用74000元,而不是杨某。故合议庭认为杨某提供的证据不足以证明涉案的74000元工程款属于其所有,其要求停止执行、解除查封,应不予支持。遂依法判决驳回杨某的诉讼请求。后来,杨某及其家人听说这个案件县里有关领导过问干预了,认为我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于是,就出现了开头的一幕。
公堂一言定胜负,朱笔一落命悠关,作为一名法官,实现公正是我们最大的理想。我来自农村,上世纪八十年代从大学毕业起就带着对公正审判的神圣追求成为一名法官,细想起来,从事审判工作已三十余载,虽不敢说自己对案件的认识都百分之百的正确,但也守好了绝不允许自己故意办错案的底线。实际上,三十余年的法官生涯,也从未有人当面说我判案不公平、不公正,所以当时面对他们的声声指责,一瞬间我心里确实非常生气,内心也感到了极度的委屈。有同事建议我让法警处理,对他们采取强制措施。可是,我仔细想想觉得不妥,他们败诉心情本就不好,若再让法警对他们采取强制措施,恐怕更会火上浇油,进一步激怒他们,一旦他们的情绪失控,谁都不知道会出现什么样的后果。即便不出现不可控的后果,他们内心也不会信服裁判的公正性。我决定还是先做做他们的思想工作。
虽然心里委屈,但我始终心平气和地与他们说话,没有和他们发出语言上的冲突。我给他们四个人每人倒了一杯开水,让他们坐下来冷静冷静,有话慢慢说、有事依法办。等他们情绪平复后,首先,我让他们把判决书拿出来,用通俗易懂的语言给他们讲解判决的理由,指出他们提交的证据的瑕疵所在,告诉他们判决依据的是证据,不是人情和关系,既然村委的两份请求拨款的报告上均显示是杨某某的工程款,而不是杨某,村委作为发包方,最清楚谁是承包方,那么,法院就应该以此作出认定和判决。其次,我给他们讲解了法官的职业要求。法官不得拒绝裁判,法官必须站在中立的立场上,平等对待双方当事人,不能因为自己败诉了,就说法官不公平、不公正,并请他们换位思考一下,如果让他坐在我这个位置,他们会如何裁判?如果每个当事人都像他们这样,官司打败了就不分青红皂白地来大吵大闹,法官又该如何工作?……。
经过近两小时的解释、沟通和交流,他们四人终于明白了自己官司打败的原因,也理解了法官和法院的工作,并一再向我表示歉意。我们当然不需要他们的道歉,但从这件事上我也深刻地认识到,作为一名法官,一方面,要认真对待审理的每一个案件,平等对待每一位当事人,公正司法,不偏不倚,让裁判结果不仅经得起法律的评判,更经得起历史的评判;另一方面,给当事人释法答疑时要耐心细致,要有公平的心态、热情的态度、宽容的性格,要用老百姓的语言回答和处理问题,让老百姓听得清楚、听得明白、听得亲切,努力让他们理解法律、理解法官,进而尊重法律、敬畏法律。
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是我们每一位法官永恒的追求!(河南省新蔡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