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内蒙古:(徐曙光 于强 窦智)2019年冬,记者在走基层采访中了解到,内蒙古扎兰屯市人民法院坚持非诉讼调解和诉前调解化解矛盾纠纷,成功处理诸多案件,减轻涉诉群众负担,缓解法院案多人少工作压力,再添文明城内涵新元素。
基层法庭针对村屯路途遥远、交通不便、人口居住分散等特点,构建立体调解网络多元化解决矛盾纠纷,发挥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行业调解及司法调解等多举为民作用,统一法律效果和社会效益。
一是法制教育常态化:基层法庭庭长常年送法进校园,教育学生及家长知法、懂法,用法律约束和保护自己;用乡镇集会场合发传单、贴标语、挂条幅、设咨询台宣传法律知识,减少发生源头矛盾纠纷。
二是乡村治理有作为:沟通常年外出务工既涉及村务管理又涉及诉讼村民,及时了解涉诉情况,用电话、微信等方式联系这部分群众,以案讲法、陈明利害,赢得配合、和解案件,促进村务治理。
三是诉源治理促和谐:建议设立矛盾调处中心,法庭庭长主动参与调解,法庭指导诉前调解,实现微小矛盾不出村,大纠纷不出乡镇,方便基层群众、拉近干群关系,有效化解多起复杂纠纷。
四是多元化解见实效:密切配合并有效调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行业调解及司法调解积极性。哈多河法庭结合实际、注重细节,选派屯组有威望村民参与诉前调解,及时调处婚姻家庭纠纷;主动与辖区城建办、土地所人员共同调解相邻关系和土地纠纷案件,用专业知识技能现场勘验丈量,以事实说话迎刃而解矛盾纠纷;与辖区党政主要领导共同参与调处信访问题,有效解决纠纷问题。(内蒙古扎兰屯市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