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陕西:(李军委)11月15日下午,葛某某委托女儿,通过微信转账,向陕西省兴平法院缴纳4万余元案款 。一起有上访苗头的案件顺利执结,“执行风暴”再添新战果。
2018年12月,葛某某驾驶证已到期,驾驶农用三轮车沿苟段路由东向西行驶,在十字路口与驾驶三轮摩托车由南向北的杨某某相撞。兴平公安交警大队认定葛某某、杨某某负事故同等责任。杨某某住院20多天,花费四万余。双方几次商谈赔偿,均未达成一致意见。杨某某将葛某某起诉到兴平市人民法院,请求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兴平市人民法院依法适用普通程序进行开庭审理,判决葛某某赔偿杨某某医疗费、护理费等4万余元。
判决生效后,葛某某未主动履行法定义务,杨某某申请执行,数次前往兴平市信访局上访。兴平法院院长魏小宁接待了杨某某,在反复安抚其情绪后,承诺尽快执结案件,坚决维护胜诉权益。在魏小宁院长安排部署下,执行局长李峰带领执行干警于当日下午赴葛某某家中。在法的震慑下,在情的感染下,葛某某在次日委托女儿到兴平市人民法院执行局,缴纳了全部案款,案件顺利执结,达到社会效果、法律效果有机统一。(陕西兴平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