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贵州:(崔小燕)近日,贵州沿河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以涉嫌非法收购、运输濒危野生动物罪批准逮捕。
案情回顾:2019年7月31日,犯罪嫌疑人卢某、史某驾驶一辆灰白色面包车从贵州毕节到重庆舟山县平凯镇务工的老乡处一共收购和受赠了30只野生画眉鸟。经国家林业局森林公安司法鉴定中心鉴定:查获的30只动物为画眉鸟,濒危野生动物。
检察官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规定: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进行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检察官提醒:野生鸟类是人类的朋友,也是自然生态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维护生态平衡,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非法猎捕、杀害、买卖、运输野生鸟类等行为都是违法的,情节严重的还会给自己带来牢狱之灾。希望大家积极行动起来,保护鸟类资源,保护野生动物,不滥捕、不猎杀野生动物;不买卖、不食用野生动物;做文明、守法、有爱心的好公民。群众如果发现非法猎捕、买卖野生动物的违法行为,主动向所在地林业部门和森林公安机关举报。(贵州省沿河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